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2020届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5  (此信息已过期)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2020届医学类毕业生。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2020届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6.博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生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编;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因疫情防控要求,人员进出校园须有出入证,请各位考生填写《赴南京医科大(江宁校区)校园招聘预约考生有关情况登记表》(附件3),于2020年10月27日12:00前发至邮箱dfwjwzzrsk@163.com。

2.报名时间和地点:

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2020届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3.联系人:韦莉、顾丽 联系电话:18068858120、1358477157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成绩单);④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填写《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资格审核。
3.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听候通知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考试方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本科生招聘岗位中在《2020年度盐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公布》中的专业岗位,采取面试方式;非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的专业岗位,区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镇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采取笔试(占50%)加面试(占50%)相结合的方式。
2.考试内容:
(1)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设50分为合格线。
(2)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以及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的专业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非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的专业岗位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四、签约、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现场组织签约(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排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签约(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区医学会网站健康大丰(http://dfqma.org.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 0515-83288233(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1:岗位表(公开招聘2020届医学类毕业生)
附件2: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赴南京医科大(江宁校区)校园招聘预约考生有关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