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小海镇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5名

发布日期:2024-04-25
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村级后备干部5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面向小海镇户籍人员(或者长期居住在小海镇人员),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农村工作经验的、退役军人优先;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大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违纪违法情节严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涉黑涉恶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应聘到村级后备干部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三)报名地点:大丰区小海镇人民政府609办公室(小海镇兴海路1号),联系电话:0515-69696188。
(四)报名材料:
①本人携带《小海镇公开招聘村组干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1张;③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⑤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取消资格。
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镇党群工作局(组织办)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小海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乡村振兴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最终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相同分数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五)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五、待遇
试用期工资参照当前村级后备干部待遇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小海镇现有村空岗情况编入“组+2”职数,工资报酬按照《盐城市大丰区村干部专业化星级管理报酬细则》要求统一发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使用。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5- 69696165(镇党群工作局纪检办)。
本公告由大丰区小海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小海镇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