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07  (此信息已过期)

为进一步增强农业管理成效,强化我区畜禽屠宰检疫等监督力度及相关保障工作,经盐城市大丰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大丰区农业农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生猪屠宰检疫协检人员16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具有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3、工作地点在草堰、白驹,能常年夜班,无固定节假日,实行轮休制。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限盐城市大丰区户籍,具备畜牧兽医专业或从事畜牧兽医行业2年以上的优先录用。

5、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审查的;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辞退未满5年的;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本岗位的。


三、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

时间:自2019年8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地址

大丰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二楼汇丰人力资源公司(金丰南大街6号,区审计局对面)。

联系人:徐女士  赵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958820   19894829905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

2、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弄虚做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吋照片2张。


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应变、检疫相关知识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资格审查

由大丰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七、公示

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人才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至用工单位,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2750元/月(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2031365。


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6日

附件1: 报名登记表
附件2: 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