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大中街道城市管理监察中队招聘工作人员10名

发布日期:2020-05-25  (此信息已过期)
为加强大中街道城市建设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中街道城市管理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城市管理监察中队工作人员10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专业、学历、职称、户籍等条件:    
1、报考人员不限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以身份证为准),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高中及以上学历。    
2、所有报名人员都需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8年5月1日前参加工作)。在部队服役经历也视为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实施步骤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人)
3、报名地点:大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大丰区金丰南大街107号)。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15-83398603
4、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学位证、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为减少人员集聚,报考人员先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好后直接带至报名现场,所填写有关信息须真实有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人员;②、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被开除公职,在机关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人员;③、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⑤、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报名的人员。
(二)考试
报考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名额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积分,面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审批 
对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因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相同分数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四、其他事项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凡是伪造相关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不管任何时候都将直接辞退,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5年,同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招录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515-83819731


附件:大中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大丰区人民政府大中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