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届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08  (此信息已过期)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2020届医学类毕业生。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医学毕业生岗位表》;
5.博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本科生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报名时间和地点:

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届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3.联系人:韦莉、顾丽
联系电话:18068858120、1358477157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④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填写《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资格审核。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设1:1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区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镇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1.考试方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本科生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占50%)加结构化面试(占50%)相结合的方式。
2.考试内容:
(1)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设50分为合格线。
(2)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本科生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排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

五、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
0515-83288233(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515-83929202(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

2.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