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公安局招聘IT相关警务辅助人员2名

发布日期:2019-10-09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受大丰区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和人数
1、新媒体运维1名
2、影视制作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志愿从事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意思维、创新能力和工作主动性、团队合作意识。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素养较高,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本人和近亲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岗位条件
1、新媒体运维1名。男性,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新闻传媒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对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充满兴趣并能熟练使用;掌握基本的PS图片制作修改、视频直播、H5制作和短视频剪辑技能;关心时政,语言功底扎实,对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有敏锐观察力及思考能力,策划意识强。
2、影视制作1名。男性,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大专以上学历,电视艺术、摄影摄像、数字影视、传媒设计、动漫动画或与其相关专业;熟练掌握运用PR、Edius、AE、Maya、3Dmax、C4D等制作包装相关软件。对作品的主题创意、标版设计、动画、质感、节奏、色彩等方面有较好的把握;能独立完成拍摄剪辑、后期包装等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与原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借贷担保等情形的;
5、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料。
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份,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9日起至2019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地点:
大丰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二楼汇丰人力资源公司(金丰南大街6号,区审计局对面)。
联系人:赵女士、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3958820,18994829905。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大丰区公安局政治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领取笔试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拟聘岗位1:3(含末尾同分者)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照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执行进行政审。

七、聘用
政审合格者为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大丰区公安局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方能正式聘用。

(二)按照注重实干实效实绩的导向要求,聘用人员工资待遇3500元以上(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若在工作中高质量超额完成相关任务,将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另行兑现奖励。


附件1: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

附件2:承诺书


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