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06  (此信息已过期)
为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和《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盐城市大丰区户籍的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盐城市大丰区户籍的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5.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大丰区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岗位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未履行《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3.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幸福西大街68号)六楼小会议室,联系人:韦莉、顾丽,联系电话:0515-83288269、0515-83288285。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盐城市大丰区卫健委共同组织资格审核。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
(一)笔试考试科目: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将在大丰人才网(http://www.dfrcgw.com)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四、聘用
各专业按入学当年全区专科生签约数的60%定向考试入编(临床岗位前12名入编,公共卫生岗位前2名入编,中医岗位前2名入编)。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进行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于8月31日前到盐城市大丰区卫健委报到并领取《选岗通知书》,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选岗通知书》、放弃选岗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进编人员在事业编制岗位中选岗,未进编人员在编外岗位中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分专业按岗位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现场依次选岗(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任何人不得更改。因放弃选岗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该专业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续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根据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进编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未进编人员经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
0515-83288233(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515-83929202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0515-83288269、0515-83288285(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0515-83929210(盐城市大丰区人力社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附件:

1.盐城市大丰区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岗位表

2.盐城市大丰区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报名表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