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9名

发布日期:2024-08-12  (此信息已过期)
为贯彻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健全教育系统的教科研训队伍,促进区域教科研训质量持续提高,拟面向全区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调研训 员9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办法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进行公开选调,按考核成绩高低排名择优录用。

二、选调岗位


三、选调范围
全区幼儿园、中小学具有事业编制,有中级及以上职称,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坚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执行教育行政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岗位选调具体条件如下:
1.学科研训员岗位:需在本学科一线教学10年以上(截至2024年7月31日),熟悉全学段教学,有至少2年毕业班教学经历或至少2轮循环教学经历,教学业绩优异;近5年(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下同)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较高水平本学科专业文章不少于2篇,或主持研究盐城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立项课题1项,有独立的学科教育教学观点和本学科发展规划能力;需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能力,有良好的合作精神,有担任过学校教研(备课)组长、年级主任或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的经历。
同时,需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获得本学科盐城市优质课、基本功一等奖及以上奖次;被聘为本学科市级或区级专兼职学科研训员;被评为本学科盐城市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
2.实验教学管理岗位:需在学校一线教学10年以上(截至2024年7月31日),有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经历,具备较强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指导能力、实验室和危化品日常管理工作能力,近5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较高水平文章不少于2篇,或主持研究盐城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立项课题1项,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同时,需满足下列二项条件之一:获得大丰区优质课或基本功一等奖及以上奖次;被评为大丰区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骨干教师。
3.教师培训规划岗位:需在学校一线教学10年以上(截至2024年7月31日),有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经历,有教师培训活动的方案策划、课程实施和组织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教育写作和团队协作能力,近5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较高水平文章不少于2篇,或主持研究盐城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立项课题1项,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同时,需满足下列二项条件之一:获得大丰区优质课或基本功一等奖及以上奖次;被评为大丰区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骨干教师。

五、选调程序
1.个人申报
教师对照选调条件,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需学校签章确认),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于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交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02室)
2.审核确定
材料打分:教育局外聘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价,按1:3(报名人数不足时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50%计入总分;
面试打分:组织面试答辩,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50%计入总分。

六、材料要求
申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照序号整理):
1.《大丰区教师发展中心学科研训员选调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
2.《教师师德表现情况说明》。
3.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4.骨干教师称号、综合性荣誉等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近5年考核等次情况汇总表;特定岗位专业优势证书。
5.学校出具本人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对应前文第四大项——选调条件)。
以下材料须提供原件(选调工作结束后相关原件返还给本人):
6.优质课比赛、基本功大赛、精品课比赛、学科素养大赛等获奖证明材料(限5项);参加讲学、示范教学、讲座等活动的证明及讲稿(限5次);近5年指导学生参加盐城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本人获优秀指导教师称号证明材料。
7.近5年在省级以上发表、获奖教育教学论文代表作,限5篇(发表论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和期刊网查询页,获奖论文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论文稿件)。
8.近5年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方面的成果材料(课题立项证书、结题证书等,限2项)。
9.近5年参加区级及以上调研测试命题证明或受聘担任区、市级学科专家组成员的证明材料;担任学校教研(备课)组长、年级主任、学校中层或以上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担任学校分管实验室或危化品管理工作的证明材料;担任学校分管教师培训管理工作的证明材料。
10.近5年教学成果奖证明材料。

七、公示选调人员名单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大丰区智慧云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编等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区委编办同意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岗位聘用
按教师发展中心岗位设置、空岗情况及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十、纪律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研训员选调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与审计科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15-83521530。:
本公告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大丰区教师发展中心学科研训员选调申报表
附件2:承诺书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