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经济开发区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5名

发布日期:2024-07-03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江苏大丰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丰区户籍人员,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村(社区)基层工作经历或退役军人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会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处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而未被删除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招录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一楼小会议室 (开发区管委会主楼一楼大厅左首第1间),南翔西路666号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开发区村(社区)后备干部招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如有附后),近期“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④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⑥有村(社区)基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所在村(社区)和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任职证明及村干部报酬证明。
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②对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③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开发区党政办、监察室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为乡村振兴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100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最终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相同分数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新城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6、聘用
录用上岗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报酬按照《盐城市大丰区村干部专业化星级管理报酬细则》要求发放。被录用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报酬按照《开发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发放。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终止录用关系。
对未录用的总成绩排名6—10名人员,纳入开发区村(社区)后备干部库管理,近三年有用工需求时,优先考察上岗试用。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3600609(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3600017(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党政办);
本公告由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党政办负责解释。

附件:开发区村(社区)后备干部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