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万盈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

发布日期:2024-05-30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万盈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大丰籍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4、高中及以上学历,会电脑操作办公。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开考比例1:3。
报名地点:万盈镇政府社会治理局607办公室(万盈镇大奇路1号)。
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768286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由镇组织、纪检和人社等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万盈镇将根椐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试后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就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三年期满自动解聘。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