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

发布日期:2024-04-12  (此信息已过期)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委托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沟通和协调能力,遵章守纪,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相关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而未被删除人员;
6、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三)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五一路1号希望小镇1号楼西单元5楼)。
(四)咨询电话:18994829905
(五)报名材料:
1、《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须将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征信报告;
8、个人简历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酌情准备)。
(六)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用工单位委托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3、设1:3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由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组织。
(一)面试
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和处事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并出具体检合格报告。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考察
由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就业网(www.ycdf91.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并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与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内含3个月的试用期),派遣至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办理解聘手续。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五、待遇 
试用期间按照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3800元/月(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招聘工作监督 
此次招聘由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负责并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859315

附件:报名表